每经记者|陈俊杰 每经编辑|黄胜
*ST四通(四通股份,SH603838,股价12.56元,市值40.19亿元)9月30日盘后发布公告,因财报核算存在收入核算不准确、资产减值损失确认不准确两项问题,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董事长等三名高管被出具警示函。
公告显示,公司2025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错将有关交易计入营业收入,导致相关报告披露不准确;同时,公司2025年向多名自然人客户销售卫生陶瓷堆头产品产生的亏损,与出售前计提的存货减值准备相差较大,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充分。
根据*ST四通发布的《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邓建华、蔡镇通、张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警示函认定公司存在两项问题。其一为收入核算不准确:公司2025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错将有关交易计入营业收入,导致2025年一季度、半年报、三季报数据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异,相关报告披露不准确,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在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时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调整。其二为资产减值损失确认不准确:公司2025年向多名自然人客户销售卫生陶瓷堆头产品,产生的亏损金额与公司对相关货物出售前计提的存货减值准备相差较大,公司前期在测算存货减值损失时未充分考虑该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明显低于账面价值,导致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充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导致相关年报报告披露的数据不准确,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警示函指出,公司董事长邓建华、总经理蔡镇通、财务总监张平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邓建华、蔡镇通、张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公司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报送整改报告,抄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在公告中表示,本次收到警示函不会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ST四通2026年半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2.0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6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77.43万元,上年同期为-1620.0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946.09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约10.8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约8.65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股票目前仍处于退市风险警示状态。半年报披露,公司因2024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6年4月28日,公司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后,经逐项对照,公司股票触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截至目前,该事项正处于补充材料阶段,尚需有关部门形成结论,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封面图片来源:每经媒资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