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物流未完成股份回购承诺,四川证监局责令改正

wap (5) 2026-05-19 00:00:49

每经记者|文多    每经编辑|杨翼    

5月18日晚间,广汇物流(SH600603,股价5.42元,市值63.74亿元)公告称,公司收到四川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6〕37号),即《关于对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书》)。

同日,广汇物流还公告称,公司收到《上交所对广汇物流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以下简称《监管警示决定》)。

监管措施指向股份回购

广汇物流公告显示,上述监管措施均指向公司未完成股份回购方案。

2024年7月16日,广汇物流宣布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金额为不低于2亿元且不超过4亿元,回购实施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该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025年7月3日,广汇物流披露《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将原股份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延长9个月,延期至2026年4月30日。该延期方案于2025年7月18日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然而,广汇物流在2026年5月6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显示,截至公司股份回购到期日,公司实际回购金额为1.0048亿元,未达到本次回购方案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2亿元。

上交所在《监管警示决定》中指出,上市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股东权益、公司股票交易都将产生较大影响,股东和市场其他投资者对此形成相应预期;公司未按已披露的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回购,延期后仍未完成,且实际回购金额与承诺回购金额下限差距较大,影响投资者的合理预期;该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

《监管警示决定》显示,上交所对广汇物流及时任董事长刘栋、郭舰予以监管警示,并要求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针对此事,《决定书》显示,四川证监局也决定对广汇物流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广汇物流:将全面整改

值得注意的是,《监管警示决定》显示,除了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人为两任董事长刘栋、郭舰。

2025年8月2日,广汇物流发公告称,刘栋因工作调整原因,于2025年8月1日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总经理职务;同时,公司董事会选举郭舰先生为广汇物流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

从时间线来看,刘栋担任广汇物流董事长期间主导了2024年7月披露的股份回购方案制定及2025年7月的延期调整。而郭舰接任董事长后,公司距回购方案到期还有接近1年时间,但最终实际回购金额仍未能达到承诺下限。

广汇物流在公告中表示,将严格按照要求全面整改,认真履行回购相关承诺,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封面图片来源:AIGC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