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期限PPP项目运营8年即终止,节能国祯称将追偿超5300万元污水处理费等欠款

wap (10) 2026-06-16 20:49:13

每经记者|张宝莲    每经编辑|魏官红    

6月15日,节能国祯(SZ300388,股价7.07元,市值48.15亿元)公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决定提前终止吴桥县城区污水处理厂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该项目于2018年签约,原本约定25年特许经营期限,如今合作提前落幕。据节能国祯公告,吴桥县政府方面自2024年底启动项目终止流程事宜,协议已于今年5月31日正式终止,过渡期运营工作有序开展,截至4月末,吴桥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欠付污水处理服务费及垫付费用合计超5300万元。

今日(6月16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向节能国祯公司邮箱发去采访函,公司在回函中称,上述欠费本金金额经双方核对确认,不存在异议。

不过,上市公司表示,双方就终止补偿金及欠付污水处理服务费产生的利息数额未能达成一致。针对款项争议,节能国祯拟通过司法途径主张其合法权益。

今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还致电了吴桥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接线的工作人员表示,事项由相关办公室分管,需要先询问内部办公室确认具体分管对接部门。记者随后再次拨打电话,但未能拨通。

长达25年的合作提前终止

据节能国祯公告,吴桥县城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最早于2018年启动。2018年2月8日,公司与吴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PPP项目协议,项目协议总价款5000万元,特许经营期限为25年,时间自2018年6月30日起至2043年6月29日止。

项目设计处理规模为3万吨/日,污水处理单价1.398元/吨。2018年3月12日,公司设立吴桥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公司,承接该项目项下权利与义务。2020年,因机构改革、部门职能调整,吴桥县人民政府将PPP项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中吴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权利义务全部转由吴桥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享有和承担。

2024年12月,吴桥县政府研究同意启动终止吴桥县城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回购经营权等相关工作。2025年1月10日,当地城管局正式发函告知提前终止项目,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专项审计。

2025年7月,节能国祯成立专项工作组对接后续事宜。因双方未就终止补偿金额协商一致,公司聘请律师,拟通过司法途径主张项目终止补偿、欠付污水处理服务费等全部合法债权。公司表示,在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同意先行移交项目运营权。

本次PPP项目相关协议于2026年5月31日24时正式终止。协议约定,自终止协议签订日至2026年6月30日24时止为过渡期,过渡期内污水处理服务费按照1.698元/吨计取与支付,相关运营收入、成本、费用及相应债权债务均由项目公司享有及承担,吴桥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需在2026年7月15日前结清过渡期内运营费用。

据上市公司披露,截至2026年4月30日,对方欠付污水处理服务费5289.87万元,另欠付上游泵站运营垫付款26.38万元。上述两笔欠款的还款计划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而双方就终止补偿金及欠付污水处理服务费产生的利息数额未能达成一致,同意以生效裁判文书为准。

公司称将腾挪资金用于生态环保主业

结合环保行业现状来看,污水处理类PPP项目普遍具有合作周期长、投资体量较大、回款周期久的特点。

公司指出,本次项目合同终止后,将解除对应的资金占用,腾挪出来的资金会集中用于生态环保主业,择优布局优质新项目。

待项目运营移交完成后,公司还将推进项目公司资产清算、税务办理、工商注销等收尾工作。同时公司明确,合同及相关协议的终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记者注意到,公司称,鉴于项目终止补偿及欠费追偿需通过司法程序确定,相关补偿款项最终金额以生效司法裁判文书核定结果为准,当期损益暂无法精准测算,对公司的具体影响数据以年度审计确认结果为准。受司法程序审理周期影响,本次追偿的最终结果及款项实际回款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已聘请专业律师团队全面推进相关权利主张工作,将依法全额主张包括欠付服务费本金、泵站垫付款、提前终止补偿金、欠费利息在内的全部合法债权,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项目终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跟进事项进展,并严格按照创业板信息披露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节能国祯向记者表示。

封面图片来源:每经媒资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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