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文多 每经编辑|黄博文
8月14日晚间,晨光生物(SZ300138,股价11.31元,市值54.64亿元)披露,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以下简称新疆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5年3月至4月,晨光生物收到晟源生物(873848.NQ,前称为新疆晨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计1.36亿元拆借资金,构成公司对晟源生物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今年5月,晟源生物已经披露此事的原因。
晨光生物主营天然植物提取业务,为细分行业龙头。根据公告,2025年3月至4月,晨光生物收到晟源生物全资子公司图木舒克晟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喀什晟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邯郸晨光植物蛋白有限公司合计1.36亿元拆借资金。
2025年5月,晨光生物归还了上述拆借资金并支付利息。
新疆证监局认定,上述事项构成晨光生物对晟源生物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相关条款。
据此,新疆证监局决定对晨光生物采取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新疆证监局要求晨光生物加强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严禁以任何形式占用或转移挂牌公司资金,并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同日,晟源生物亦披露,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新疆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决定书显示,晟源生物存在两项违法违规事项。
其中之一即涉及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晟源生物也未及时履行上述信息的披露义务,且未在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此事。
二是其他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2025年1月,晟源生物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已不在公司实际履职,但公司未及时披露相关人事情况,导致部分董事会会议决议及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不准确。
张洪民作为晟源生物时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未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新疆证监局决定对晟源生物及张洪民采取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晟源生物控股股东为曲周县晨光植物提取有限公司,由晨光生物直接和间接持有共计89.82%的股份,即晟源生物为晨光生物孙公司。晟源生物、晨光生物的实控人均为卢庆国。
晟源生物在今年5月已经披露此事的原因。
晟源生物称,2025年3月至4月,自身账面资金较为充裕,为减少公司资金闲置,降低财务费用,晟源生物将部分资金划转至晨光生物,拟由其协助进行资金管理。
2025年5月,公司自查发现上述款项的划转构成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遂将资金收回,2025年12月,晨光生物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向晟源生物支付了资金占用费。
2026年5月,经双方协商一致,秉持公平交易原则,参照2025年同期晨光生物向晟源生物收取资金占用费的2.1%同等利率,核算本次晨光生物应付资金占用费。截至公告披露日,相关费用已全部结清。
晨光生物表示,将充分吸取教训,加强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并称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晟源生物则在公告中表示,本次行政监管措施未涉及行政罚款,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因本次处罚被终止挂牌或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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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图片来源:每经媒资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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