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禧科技起诉六名股东:称其试图不当获取公司控制权 第一大股东彭朝晖否认一致行动和“夺权”

wap (9) 2026-10-22 14:25:34

每经记者|孔泽思    每经编辑|李雨冰    

银禧科技与自家股东的博弈,走进了法院。

10月21日晚间,银禧科技(300221.SZ)公告称,公司以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为由,起诉六名股东,请求法院确认此六人构成一致行动人,且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等。该案已由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下简称每经记者)经对比发现,上述六名股东正是银禧科技2026年半年报记载的前十大股东中的彭朝晖、罗洪波、尹倩倩、陈庆良、徐志谦、倪冬梅,其中,彭朝晖截至2026年上半年末持有银禧科技3.41%股份,是公司第一大股东。

银禧科技这场公司和股东间的诉讼并非毫无征兆。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被否,到2026年6月修改公司章程缩减职工董事,再到近两个月的换届风波,公司董事会和部分股东矛盾已累积多时。

10月22日凌晨,彭朝晖在得知被起诉后接受了每经记者采访,对银禧科技的指控作出回应。

公司请求确认六名股东一致行动关系

公告显示,银禧科技提出的具体诉讼请求包括:确认六名被告构成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合并计算,且六被告不得收购公司;六被告合并持有超出5%的股份,自买入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提案权、提名权、召集主持权等,亦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银禧科技称,2025年1月16日,六被告尚均不持有公司股份,此后74日内快速建仓,至2025年3月31日合计持股突破5%,至2026年8月31日合并持股已达10.41%,合并计算已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六被告在建仓、提案、提名、表决各环节高度协同,共同提案削减职工董事、删改章程选举门槛,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属于一致行动人,且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披露义务。

银禧科技认为,六被告“拟在隐瞒一致行动关系的前提下收购公司,系不当获取公司控制权”。公告同时表示,公司自2023年扭亏为盈以来连续三年盈利,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1.97亿元、归母净利润1.11亿元,业绩稳健、治理规范、不存在经营困境。

对于被起诉一事,彭朝晖10月22日凌晨向每经记者表示,自己暂未收到法院送达的文书,是看到公司公告才知情。“我觉得这个事很莫名其妙。”

对于公司指控的多项内容,彭朝晖逐一否认。他回忆,2025年1月中旬,银禧科技预告2024年度业绩同比大幅增长,自己认为标的价值被低估后买入,并在投资群和朋友圈分享了这一看法。

彭朝晖表示,自己和部分被告在2025年前就相识,一起参加过上市公司调研,但彼此间无资金往来,也从不互相告知买卖股票行为。他人是否跟随买入银禧科技,或中途是否买卖,自己在公司公告前并不知情。

彭朝晖认为,认定股东是否构成一致行动属于证监会、交易所的监管范畴,公司绕开监管部门向法院起诉,“开了非常不好的先例”。

董事会和股东争斗已久

银禧科技自2021年起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当年,原实控人谭颂斌因质押股票被动平仓等因素失去实控人地位,其堂兄弟谭文钊获选为董事长。

2021年、2024年、2025年三年,银禧科技曾多次发起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包含多位董监高人员,其中2021年、2024年的计划顺利通过。

2025年第一季度,彭朝晖以3.42%的持股比例成为银禧科技第一大股东。此后,上市公司和一众中小股东多次交锋:2025年7月,银禧科技开展股权激励计划,拟向包括董事长谭文钊在内的激励对象授予970万股限制性股票,这一计划在股东会上被中小股东否决。

2026年6月,彭朝晖在银禧科技2025年度股东会前提交临时提案,要求将职工代表董事从3名缩减至1名。彭朝晖彼时向记者表示,3名职工代表董事均由公司管理人员担任,在无实控人情况下容易形成高管控制董事会的局面。

银禧科技董事会则公开征集投票权反对该议案,并决定将年度股东会延期数日。但表决结果显示,网络投票通道有1665名股东及代理人参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最终获得通过。

在这之后,双方矛盾在今年8月进一步激化。8月14日,银禧科技宣布9月1日召开公司临时股东会;8月21日,银禧科技集中披露多个公告,称谭文钊与公司董事、总经理林登灿(两人此时合计持股3.03%)提交临时提案,提议将换届选举等议案加入该次会议。

彭朝晖告诉每经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而银禧科技董事长谭文钊和总经理林登灿利用董事会知情权于2026年8月21日联合提出临时议案,精准卡在股东会9月1日召开前10日披露第七届董事会换届事项,排除了其他持有1%以上股份、拥有董事会候选人提名权的股东筹备临时提案的可能性。

彭朝晖表示,由此才有了银禧科技所谓的“六名股东联合签署函件”要求延期董事会换届选举一事。彭朝晖进一步表示,实际情况也并非六人联名,而是自己与罗洪波、尹倩倩、陈庆良四人同签了一份函件,徐志谦、倪冬梅则各自签署文件并寄出。函件内容相同,是因为大家互相讨论分享了内容。此外,陈庆良还单独签署了另一份文件,寄给公司董秘郑桂华。

在此事件后,谭文钊、林登灿撤回了全部临时提案。9月2日,银禧科技又公告征集董事候选人,9月17日发布的进展公告显示,共四名持股1%以上股东提交了提名。

值得注意的是,9月15日银禧科技业绩说明会上,有投资者建议公司聘请独立第三方核查股东一致行动关系,如有违规行为向证监会及交易所举报。公司当时回复称“会给董事会提交并咨询相关法律意见”。

时隔一个多月,银禧科技的选择是直接起诉。

公司称欢迎股东合法参与上市公司治理

彭朝晖10月22日告诉每经记者,自己与其他几名被告均为财务投资者,各自主业与银禧科技所处行业并不相关,无意也无能力收购或控制上市公司。“我们从来没有参与公司经营,只是从股东会角度表达意愿。公司股东会的网络投票常有几百上千名中小股东参与,我们怎么知道别人投什么票,又怎么谈得上一致行动人?”

彭朝晖表示,真正让中小股东不满的,是银禧科技董事会长期控制上市公司,包括频繁实行股权激励等行为。“我的长期诉求始终如一:希望这家没有实控人的公司完善公司治理,引入控股股东,对公司战略和监管负起责任。”

“我的持股份额超过公司高管合计持股,一旦我与罗洪波等人的表决权被限制,公司现有管理层在股东会的投票压力将大为减轻。希望监管部门采取相应措施,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彭朝晖说。

10月22日上午,每经记者拨通了银禧科技电话,接线工作人员表示,公司根据相关股东的操作,向法院提出了认定其为一致行动人的请求,最终结果要交由法院或监管部门判断。若上述股东被确认为一致行动人,其在合计持股达5%时就需要履行披露义务,那么上市公司也会面临一定的信披法律风险。

至于引进新实控人的话题,该工作人员称:“很欢迎股东共同参与公司治理,但得是在合法的前提下。”

截至发稿,该案尚未开庭审理。银禧科技在公告中表示,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诉讼事项对公司损益无直接影响。同时,法院的裁定或判决可能会对公司相关股东一致行动关系的认定、行使表决权及其他股东权利产生影响。

封面图片来源:每经媒资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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