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文多 每经编辑|董兴生
6月9日盘后,永泰能源(SH600157,股价1.71元,市值373.08亿元)、海伦哲(SZ300201,股价18.28元,市值184.45亿元)先后披露,王广西因非两家公司的事项收到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王广西为永泰能源实控人、海伦哲第一大股东的实控人(海伦哲为无实控人、无控股股东状态)。
该处罚事由系王广西导致另一家上市公司海德股份(SZ000567,股价5.51元,市值107.70亿元)信息披露违法,与永泰能源、海伦哲本身无关。海德股份同日也披露了公司及王广西收到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王广西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由海南证监局出具。处罚事由可追溯至2021年3月,当时海德股份开展不良资产收购重组业务,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海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陆续向交易对手方支付收购价款。2021年4月,交易对手方将收购价款中的8.84亿元代海德股份关联方海南新海基投资有限公司偿还借款,该行为构成资金占用。
海南证监局查明,海德股份在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上半年末的资金占用余额均为8.84亿元,分别占当期定期报告记载净资产的18.65%、17.04%、16.08%和16.69%,但公司未在相应定期报告中披露前述资金占用情况。直至发布2024年年度报告,海德股份才披露了上述资金占用情况。截至2025年4月,上述占用资金及相应利息已全部归还。
海南证监局认为,王广西作为海德股份时任董事长,知悉上述资金占用相关情况,签字保证海德股份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但未勤勉尽责,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是海德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同时,王广西作为海德股份时任实际控制人隐瞒资金占用相关情况,导致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发生。
鉴于海德股份占用资金及相应利息已经全部归还,海南证监局决定对海德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王广西给予警告,并处以680万元罚款,其中对其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500万元罚款,对其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180万元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王广西出生于1969年10月,是工商管理硕士。
2007年初,通过股权收购,王广西旗下的江苏永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成为鲁润股份第一大股东,而鲁润股份即永泰能源前身。
据报道,2013年,王广西拿下海德股份控制权,并将其转型为一家以不良资产管理为主业的上市公司。此外,王广西还通过海德股份掌握着海伦哲第一大股东海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权。
这些年里,王广西曾连续多年登上《胡润百富榜》,身家一度达370亿元。不过,随着永泰能源陷入债务危机,2018年后他已跌出富豪榜。而据报道,在最新发布的《2025新财富500创富榜》上,王广西夫妇又以164.3亿元财富成为“山西首富”。
2026年上半年,随着中国证监会对王广西调查的进行,在处罚结果出炉前,其先后卸任两家公司董事长职务。
早在2026年4月29日,海德股份已公告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当时永泰能源和海伦哲便同步进行了披露,在此次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罚款金额并无变动。
对海德股份而言,此次处罚标志着2025年11月开始的立案调查正式落地。
海德股份在公告中表示,公司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亦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生产经营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永泰能源、海伦哲则在公告中明确表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所述事项均不涉及本公司,不会对本公司经营决策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任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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