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文多 每经编辑|魏文艺
6月12日盘后,五洲交通(SH600368,股价3.78元,市值60.84亿元)披露,公司收到广西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原因是之前财报中披露的相关财务信息不准确。上交所也因上述事项对五洲交通及相关人员予以监管警示。
4月3日,五洲交通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其中称,基于公司于2025年12月实施的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五洲交通对2025年一季报、2025年半年报、2025年三季报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科目进行追溯调整。
调整原因是公司对部分商贸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变更为“净额法”。
广西证监局认定,五洲交通上述定期报告原报告中披露的财务信息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图片来源:五洲交通公告
时任董事长周异助(已退休)、现任总经理许国平和现任财务负责人玉莉均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据此,广西证监局决定对五洲交通及周异助、许国平、玉莉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上交所则对五洲交通及上述责任人予以了监管警示。
广西证监局要求,五洲交通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应夯实财务核算基础并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制定整改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改进,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此次监管事件的源头,需回溯到2026年4月五洲交通发布的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更正公告显示,五洲交通在2025年12月就曾对2022年至2024年定期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基于此,五洲交通对2025年开展的商贸业务又进行了全面自查,在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后,公司决定遵循谨慎性原则,将部分商贸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
五洲交通当时称,此次调整仅影响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和2025年第三季度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项目,不影响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及经营活动现金流。因此,调整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不影响公司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
具体调整数据显示,五洲交通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由更正前的4.07亿元调减至3.67亿元,调减金额为4012.11万元。2025年半年度营业收入由8.13亿元调减至6.83亿元,调减金额为1.30亿元。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由12.05亿元调减至10.34亿元,调减金额为1.71亿元。营业成本同步进行等额调减。
五洲交通在公告中表示,公司旨在通过更客观、公允的会计处理方法,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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