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黄胜 每经编辑|张益铭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即凯盛新能,SH600876,股价7.03元,市值45.39亿元)8月6日盘后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6〕37号),因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河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谢军、陈鹏、陈红照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一天,上交所发布《关于对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
警示函显示,经查,截至2026年5月8日,凯盛新能连续12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金额3.33亿元,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绝对值10.73%,公司迟至2026年6月29日才进行补充披露,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
监管部门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十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
其中,谢军作为公司董事长、陈鹏作为公司总经理、陈红照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对上述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决定对凯盛新能及谢军、陈鹏、陈红照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凯盛新能表示,本次监督管理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所指出的问题,将认真吸取教训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严格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另外,上交所同日就此事决定对凯盛新能及时任董事长谢军、时任总经理陈鹏、时任董事会秘书陈红照予以监管警示,并要求公司在收到决定书后一个月内提交经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公开资料显示,凯盛新能主要从事新能源玻璃等玻璃新材料生产销售、技术服务。
根据公司此前发布的《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9000万元到-753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30402万元到44102万元;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9500万元到-75600万元。上年同期,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898万元。
对于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凯盛新能表示,一是上半年光伏玻璃市场呈现需求疲软、价格探底的严峻态势,光伏玻璃价格持续承压,上半年价格长期处于低位;二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此前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公司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73亿元,同比下降24.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3亿元,同比下降182.33%,主要系产品销售价格同比下降及经营亏损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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